科技成果轉化是連接農業科研與農業生產的關鍵橋梁,是推動農業現代化、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核心動力。南陽市農業科學院(以下簡稱“市農科院”)作為區域性農業科研的重要力量,擁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良好應用前景的科技成果。為規范、高效地推動這些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田間地頭,服務于南陽乃至更廣大區域的農業發展,特制定《南陽市農業科學院科技成果轉讓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本表格是成果轉讓流程的正式起點和關鍵文件。
一、 申請表的核心目的與意義
申請表的設立,旨在建立一個公開、透明、規范的科技成果轉讓管理流程。其主要目的包括:
- 規范化管理:統一申報格式和要求,確保轉讓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為后續的評估、審批、合同簽訂奠定堅實基礎。
- 明晰權責:明確成果完成方(市農科院及成果研發團隊)、受讓方(企業、合作社等)以及院方管理部門各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 價值評估基礎:申請表中所填寫的成果技術內容、創新點、前期試驗數據、知識產權狀況等,是后續進行科技成果價值評估的重要依據。
- 促進對接:通過結構化信息的呈現,幫助潛在的受讓方快速了解成果全貌,同時也便于院方根據成果特性尋找和匹配最合適的轉化對象。
- 存檔與追溯:作為原始檔案,為科技成果的轉化歷程提供完整的文字記錄,便于未來的管理、統計和效果追蹤。
二、 申請表主要內容模塊解析
一份完整的《南陽市農業科學院科技成果轉讓申請表》通常包含以下幾個核心模塊:
- 基本信息:
- 負責人及聯系方式:成果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電話、郵箱。
- 成果類別:如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 成果技術詳情(核心部分):
- 技術內容與創新點:詳細闡述成果的科學原理、技術路徑、核心關鍵技術、主要技術參數指標以及相比現有技術的創新性與先進性。
- 知識產權狀況:明確是否已申請或獲得專利(專利號)、品種權、軟件著作權等,并附上相關證書復印件。這是確定成果法律權屬和價值的關鍵。
- 研發階段與成熟度:說明成果處于實驗室階段、小試、中試還是已具備產業化條件。提供已有的試驗示范地點、規模、數據及效果分析報告。
- 適用范圍與條件:明確該成果適宜推廣的區域、土壤氣候條件、配套技術需求等。
- 轉讓意向信息:
- 擬轉讓方式:如專利權轉讓、專利許可(獨占、排他、普通)、技術秘密轉讓、品種權轉讓等。
- 擬受讓方要求:對受讓方的資質、生產能力、市場渠道等方面的期望或要求。
- 預期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初步的報價設想或評估基準,以及費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 承諾與審批:
- 成果完成團隊承諾:聲明成果權屬清晰,無知識產權糾紛,同意按照院相關規定進行轉讓,并承諾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 所在部門(研究所/中心)意見:部門負責人對成果轉讓的可行性、團隊承諾的真實性以及部門內部協調情況簽署意見。
- 院成果轉化管理部門意見: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組織初步評估。
- 院領導審批:根據評估結果,做出是否同意進入正式轉讓程序的最終審批。
三、 填寫與使用流程
- 成果團隊填寫:由成果主要負責人牽頭,如實、詳盡地填寫申請表各項內容,并準備所有必要的附件材料(如技術報告、檢測報告、知識產權證書、查新報告等)。
- 部門審核:提交至所在研究所或中心進行初步審核,確保信息準確并簽署意見。
- 提交申請:將經部門審核的申請表及全套附件提交至市農科院指定的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公室。
- 院級受理與評估:轉化管理辦公室受理后,將組織技術、法律、市場等方面的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成果的價值、轉讓方式、定價等進行綜合評估。
- 審批與公示:根據評估報告,按院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必要時,對擬轉讓事項進行公示。
- 對接洽談:審批通過后,院方將協助成果團隊與受讓方進行對接,并基于申請表內容和評估報告,展開正式的技術轉讓合同談判。
四、
《南陽市農業科學院科技成果轉讓申請表》遠非一份簡單的表格,它是農業科技創新價值鏈從研發端邁向市場端的第一份“正式宣言”。它體現了市農科院推動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主動意識,是保護知識產權、激勵科研人員、服務地方“三農”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通過規范、高效地運用此申請表,必將能加速更多“藏”在實驗室的優良品種、綠色技術、智能裝備在南陽大地上開花結果,為保障糧食安全、推動鄉村振興、發展現代農業注入強勁的科技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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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17 11:24:36